江西刘锡秋律师事务所
介 绍
本所系由刘锡秋律师个人根据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订《律师法》的规定所举办的个人律师事务所,于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经江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。本所坐落于江西省南昌市福州路281号园林科技大厦九层。
本所律师
本所现有专职律师二人、兼职律师一人;法学博士二人,法学本科一人。
本所业务
本所依托主任律师三十余年资深、丰富、全面的法律服务和办案经验,凭借本所中青年律师的精明强干及专业专攻能力,提供如下专业、全面、立体的律师服务:
1.办理刑事及重大疑难刑事案件;
2.办理民商及重大疑难民商案件;
3.为企业重大投资、经营、并购、重组、破产以及房地产投资经营项目担任法律顾问、为企业的项目疑难问题提供法律解决方案;
4.行政诉讼案件;
5.仲裁案件。
本所宗旨
更专业、更诚信、更勤勉、更用心。
本所文化
《陋所铭》
所不在大,有名则行;
人不在多,精干则行;
技不在惊,专业则行;
德不在高,本分则行。